作者:王文宇 更新时间:2025-01-10 15:38:52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注:
1、上午8:00按时在值班室(办公楼107)接班,接班时与上一班值班人员做好交班,要求所有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夜间须在学校值班室住宿。2、院领导实行带班,及时了解值班情况。3、做好值守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室有人值守,注意接听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来电,做好记录,及时传达到相关科室和直接责任人。4、值班人员不定期巡视校园,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转达到相关责任人。5、交班前认真填好行政值班记录,并通知下一位值班人员。6、注意保管好校办室值班室财物。7、值班签到时间,每天四次考勤:8:00、12:00、15:00、21:00,纪委、院办不定时抽查,考勤结果作为值班费发放依据。8、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需向当日带班领导请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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