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总务处 更新时间:2025-08-25 15:07:28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一、项目编号:FZSZ-20250606
二.项目名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校园快递服务中心采购项目(五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荫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600号安徽艺术学院D组团服务用房D-2室
中标金额:租赁费502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校园快递服务中心采购项目(五次) 服务范围:校园快递业务,包括快递的收寄.存放.投递等。 服务时间:5年,采用 3+2模式签订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座24楼,联系电话:13685578979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埇桥区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地 址: 宿州市东二区学府大道1606号
联系方式: 17719346657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座24楼
联系方式: 13685578979
项目联系人: 赵老师 . 高琼
电 话: 17719346657 . 1368557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