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24-01-12 11:45:31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有关精神,由于Hindawi等国外出版机构近期撤回大量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对我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本单位全体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填写《撤稿论文自查表》(附件1)。各教学单位复核汇总本单位科研人员自查清理情况,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自查出的撤稿论文需上报学校,学校将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具体责任单位。
各教学单位应对照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皖科政秘〔2023〕192号)(附件3)开展自查的情况,在本次调查和以后的学术活动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签署承诺书后投稿论文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各教学单位应主动梳理本单位教学科研人员涉及的撤稿论文情况,结合中科院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https://earlywarning.fenqubiao.com/#/),建立并发布本单位预警期刊名单,提醒科研人员慎重投稿。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于2024年1月17日前以系部为单位报送下列材料:
1.每位科研人员的《撤稿论文自查表》(附件1)PDF电子版,需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文档,以“教学单位+姓名”命名,每位教师1个PDF文档,发送至wbwszyxykyb@126.com。如本人不存在撤稿论文且无学术不端行为的应零报送。
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需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教学单位盖章后交至教务处科研办(办公楼40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如自查本单位不存在撤稿论文且无学术不端行为的应零报送。
联系人:何亚琼、赵艳飞
电话:3095280
附件3-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和清理工作的通知.pdf.pdf
教务处
2024年1月12日